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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6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冻结涉案账户150余个 涉案金额10余亿元
八省市联手打击银行卡诈骗
许跃芝

本报讯 记者许跃芝报道:近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广东等8省市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打击银行卡诈骗犯罪集中收网行动,捣毁犯罪窝点21个,抓获包括团伙主犯吴某某(台湾籍)、朴某某(韩国籍)在内的犯罪嫌疑人208名,缴获银行卡数千张及大批作案工具,冻结涉案账户150余个,涉案金额达10余亿元人民币。

2011年11月22日晚,台湾籍不法分子梁某某、蔡某某在浙江绍兴中国银行的自助银行内,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在ATM机上取款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并扭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随即在犯罪嫌疑人住处缴获笔记本电脑、读卡器、作案用空白卡等一批伪造银行卡设备。公安机关以此作为突破口,循线追踪,侦查发现,这是一个特大的跨境银行卡诈骗犯罪集团,案件涉及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广东等8省市。

浙江省公安厅迅速将案情上报公安部。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指挥部,部署浙江和涉案地公安机关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侦查工作,要求彻底查清此案,摧毁其犯罪网络,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经过专案组长达数月的艰辛努力和细致缜密的侦查工作,查明了这是一个假冒韩国有关执法部门进行跨国银行卡诈骗的犯罪集团,锁定了在我国境内作案的吴某某、朴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6月11日,在专案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8地警方联手展开集中行动,成功摧毁这一特大银行卡犯罪集团。

据专案组民警介绍,该犯罪集团组织体系严密,作案分工明确,具有极大的危害性。部分韩国籍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犯罪嫌疑人先在韩国境内从网上购买韩国银行客户的电话号码,群发短信,以其账户涉及危险为由,诱使受害群众登录假冒韩国大检察厅、法务部、金融部等部门的“钓鱼网站”,骗取个人银行卡账号、密码、身份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将骗取的信息发给在中国境内的台湾籍犯罪嫌疑人复制和克隆银行卡,疯狂在ATM机上取款,并将赃款通过银行迅速汇至韩国或中国台湾,从而完成整个银行卡诈骗犯罪流程。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银行卡犯罪呈高发态势,犯罪类型多样、手段翻新,部分地区区域性、家族式犯罪团伙作案明显上升,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针对此类情况,2008年以来,公安部连续4年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共破获银行卡犯罪案件近5万起。仅今年3月1日公安部部署开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以来,就破获银行卡犯罪案件1.5万起。

这位负责人强调,只要在中国境内触犯法律,无论涉及到哪个国家和地区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都将依法予以严惩。此案抓获的208名犯罪嫌疑人中,韩国公民13名,其中8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4名我国台湾地区的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刑事拘留,主犯吴某某系台湾某大学电子信息类专业毕业,已从事网络电话诈骗犯罪8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持卡群众,要提高对类似“资金账户不安全”、“中奖”、“银行卡消费”、“退还汽车购置税”等可疑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的识别能力;办理银行业务时谨慎确认,定期修改银行密码;办理信用卡时要本人直接到银行柜台或有银行授权的正规营销机构申请办理;遭遇吞卡、未吐钞等情况,要拨打发卡银行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及时与发卡银行取得联系;使用网上支付及网上银行时,不要使用不明链接或网站,认清网址的每一个后缀字母,防止上当受骗。一旦受到犯罪侵害,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减少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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