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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6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偿献血者将实现异地用血报销
江苏浙江上海已经率先实行
吴佳佳

本报讯 记者吴佳佳从卫生部获悉:自9月1日起,全国各省级行政区域内将开展方便无偿献血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卫生部鼓励具备条件的省份率先推进无偿献血者跨省异地报销。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郭燕红表示,现在我国有27个省份省内血液报销和返还政策是一致的,绝大部分省份的省内信息化程度比较高。率先在省级区域内实现异地用血报销,可以简化无偿献血者省内异地用血报销程序,把繁琐的报销流程放在血站和医疗机构的结算上,保障献血者临床用血过程中的便捷。

据介绍,目前,江苏、浙江、上海已经率先实行了跨省份的异地用血报销。随着医保政策和信息化基础的不断完善,卫生部将探索逐步统一标准、推进跨省异地用血报销工作,更好地保护献血者及其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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