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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6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建立
陈 郁

本报讯 在民政部与北京市民政局日前联合举办的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宣传日活动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去年12月,民政部等8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据监测,今年1月至4月,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1万人次。

民政部将继续推动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保持主动救助保护力度,强化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流浪方面的第一责任主体作用,发挥社区在预防未成年人流浪方面的服务平台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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