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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5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监会发布通知
规范投资型保险产品业务
江帆

本报北京5月22日讯 记者江帆报道: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对财险公司经营投资型保险产品应具备的条件、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投资型保险产品,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公司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最近3个会计年度盈利和亏损相抵后为净盈利;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最近连续4个季度的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公司设有独立的资金运用管理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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