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进步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的专项资金,重点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服务环境改善项目、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等。
目前,各省区市相继建立了区域性的专项资金,由地方财政安排资金额度,支持辖区内中小企业发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今年将资金总规模由128.7亿元扩大至141.7亿元,以后逐年增加,同时增强针对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倾斜。
(本报记者 黄 鑫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