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宏观资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5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业部、财政部安排资金
补助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
乔金亮

本报北京5月22日讯 记者乔金亮报道:为切实解决我国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的问题,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推广普及科学适用的初加工设施。农业部、财政部于近日联合印发了《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据了解,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5亿元,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定额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储藏、保鲜、制干等设施。

据悉,2012年,中央财政资金重点奖补新建的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果蔬烘干等3类共18种规格的设施。项目实施区域包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产马铃薯、苹果和其他特色果蔬的县市、团场。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