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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5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政部发出通知
严禁中央单位超标采购
王璐

本报北京5月22日讯 记者王璐报道:财政部日前发出《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中央单位严禁配备超标高档办公用品,严禁通过协议供货或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通知要求,要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中央单位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前必须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配套资金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均要编制采购计划并细化到政府采购项目和品目。

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中央单位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进行公开招标,严禁通过协议供货或者其他方式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通知明确,要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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