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地方经济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5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按月计算 按季发放
温州提高困难户补贴标准
张玫

本报讯 记者张玫报道:今年开始温州市启动新机制,按月计算、按季发放困难户补贴,不仅扩大了受益面还提高了补贴标准。

据统计,该市今年新增价格补贴对象中,重点优抚对象有15500余人,农村“三老”人员3150余人。预计全市约需发放基本生活价格补贴1500万元。

按照新标准,今年困难户的补贴由原来当地月低保标准乘以价格指数涨幅的1.5倍提高到1.5倍至2倍。为此,今年一季度,温州市区城镇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三老”人员每人发放135元;市区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每人发放80元;温州矾矿低保对象每人发放110元。市区持有温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以及因下岗失业、患重大疾病、受灾害影响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城镇对象每人发放67元,农村对象每人发放40元;温州矾矿低保边缘户每人发放55元。市区支宁返温人员的补助参考市区城镇困难居民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标准,每人发放67元。其他县(市、区)的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三老”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补贴金额也按当地标准计算;其他生活困难家庭救助对象的补贴金额原则上按不低于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的50%发放。

据悉,一季度温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目前已全面启动,并将于5月28日前发放到位。根据按月计算、按季发放的新机制,在实际操作中月度价格补贴发放金额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