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诚信社会是每一个人、每一家企业、每个部门的共同责任,既要有市场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的共同支撑,也离不开政府、企业自身和金融机构等方面的共同努力。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商品必须通过市场来完成交换,才能进入到流通和消费环节,最终实现商品的价值。在交换过程中,需要交换双方相互诚实守信为基础,否则交换就不可能顺利实现。当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时,为了使生产要素在全社会范围内顺利实现合理配置,需要通过订立契约来约束交易双方遵守合同。因此,市场经济也是契约经济,诚信就是维持市场良好秩序的重要基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市场经济在我国逐步确立并深入发展,中小企业数量也随之不断壮大,但是伴随而来的一些企业诚信缺失问题越来越成为困扰中小企业乃至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一个重要症结。比如,一些企业产品质量不过关,假冒伪劣层出不穷;一些私营企业之间“三角债”纠缠不清,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后劲;还有一些企业合同履约率不足,企业之间缺乏信任,增加了交易成本,等等。这些失信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破坏了市场秩序,导致了社会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整体的不信任,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也自然在情理之中。从本质上看,诚信缺失原因复杂。逐利是企业的特质。当企业的逐利成本远远低于诚实守信所付出的成本,当企业的失信行为没有相应的政策、法律来制约,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和监控机制的缺位,很难寄望于企业家的道德成就一个诚信的企业。
古人云,“祸莫大于无信”。从这个意义上看,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构建社会诚信机制是重要着力点。一个信用健全的机制,既包括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完善,又包括各类信用主体、信用中介活动的规范发展。而这样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既要有市场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的共同支撑,也离不开政府、企业自身和金融机构等方面的共同努力。
构建社会诚信机制,政府主导是基础。一是发挥政府职能,制订完善与资信相关的法律,强化法律对信用的强制作用,克服个别存在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执行不力”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信用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牵头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数据库,完善信用激励和惩罚制度。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立信息发布、信息共享和网络化的信用体系,并向社会开放;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制定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评价标准,让企业对信用行为有参照标准,增强企业自律,同时也让其他市场主体对企业诚信程度作出判断;对信用度较高的企业给予一定鼓励,同时提高信用等级,对不守信用的企业进行严格的批评和相应的惩罚,强化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约束。三是优化社会信用环境,规范信用关系。政府职能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守信行为,及时惩戒失信行为,优化社会信用环境,保障信用关系的规范健康发展;建立道德约束体系,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美德,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观念。四是规范中介机构组织行为。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积极发展信用服务业,赋予专业的中小企业管理服务机构贷款担保、抵押物评估等金融服务职能;制定统一的抵押品登记、评估操作程序,降低收费标准,解决中小企业资信评估难问题。
构建社会诚信机制,企业自身管理是关键。诚信是企业发展的立身之本,技术、人才、资金可以引进,但是诚信不能引进,要靠企业自身积累,需在提升自身管理上下功夫。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守信打下基础。产权清晰是企业信用的基础,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保持诚信的内部制约力量。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按照现代企业架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严格意义上的董事会,形成完善的公司内部、外部监管机制;培育、提升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群体,加强对企业管理者诚信的内在约束力。二是强化中小企业诚信意识,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中小企业应着眼于长远发展,保持良好的信用观念,及时、准确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解决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资本积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切实向社会各有关部门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在社会上树立起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形象,以良好的诚信行为博得社会的信任和金融部门的支持。三是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员工队伍。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以诚信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时刻强调诚信原则,用诚信作为管理的重要制度,鼓励广大员工刻苦学习,精通业务技能,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取信于民,使诚实守信渗透到企业经营发展全过程。
此外,构建社会诚信机制,特别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撑。金融机构要切实发挥金融服务职能,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要深入企业,认真听取企业的反映和要求,了解和掌握中小企业的需要,及时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帮助解决生产中的问题,促进资金运行的良性循环。二是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从产品导向型向客户需求型转变,加强贷款营销,开发适应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三是加强贷款营销。对符合条件、时效要求高的业务,金融机构可采取特事特办方式发放信用贷款;对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中小企业放宽贷款条件,扩大授信额度,真正解决企业发展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