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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5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障质量安全 提升质量水平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行动计划》解读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近日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出台《行动计划》的原因何在?该《行动计划》有哪些具体内容和特点,如何确保贯彻落实?就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出台《行动计划》?

答:《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2月6日由国务院正式发布。质检总局根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要求,会同各有关部门起草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行动计划》,并报请国务院批准发布。

《行动计划》出台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质量发展纲要》各项内容,并把落实质量发展的远期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结合起来,力争有效解决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质量问题。

《行动计划》的出台也体现了我国政府重视质量工作,切实维护质量安全的决心,是我国政府保障质量安全,提升质量水平的一项系统性、全局性重大举措。

问:《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特点?

答:面对新形势,针对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行动计划》把落实长远规划和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相结合,制订了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工作,强化质量法治建设,加强质量基础工作等8大项25条具体行动。

总体上讲,《行动计划》有4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一是任务措施实。《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都很务实,都是为了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提升整体质量水平需要开展的各项实实在在的工作。

二是涉及范围广。《行动计划》涉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涉及质量工作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涉及法制建设、诚信建设、质量教育、文化建设、考核激励、品牌建设等方面。

三是参与部门多。涉及37个部门,既有宏观管理部门,也有各行业管理部门,还有各质量监管部门。

四是分工明确。每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

问:《行动计划》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如何确保将《行动计划》落到实处呢?

答:落实《行动计划》需要地方负总责。《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将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质量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相关部门部署,进一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化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本年度计划的时限和考核要求,逐级落实责任,按时完成本行动计划各项工作。

就质检系统来说,《行动计划》明确的25项任务中,其中15项任务由质检总局牵头完成,9项任务质检总局作为参加单位。落实《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和要求,质检总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宣传。推动全国质检系统干部职工深刻领会《质量发展纲要》精神实质和《行动计划》各项任务,通过组织各类活动推动全社会了解、认识《质量发展纲要》的内容和出台意义。二是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结合总局各司局职能,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各地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当然,落实《行动计划》也需要所涉及的37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一是按照各部门规定职责,在《行动计划》中明确了每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各部门根据《行动计划》规定在职能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二是质检总局按照《质量发展纲要》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质量工作部际联系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会议,推动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要求和《行动计划》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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