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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药用明胶和胶囊抽验结果
166批明胶检出1批产品铬超标,检出15家企业74批胶囊铬超标
记者杨国民

本报北京4月27日讯 记者杨国民今天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按照企业全覆盖、品种全覆盖、产品批次随机抽样的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对全国药用明胶和胶囊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18家药用明胶生产企业抽验了166批明胶,检出1批产品铬超标;对117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抽验了941批药用胶囊,检出15家企业74批胶囊铬超标,不合格率为7.9%。

15家铬超标药用胶囊生产企业分布是:浙江9家、河南2家、四川2家、重庆2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成相关省局对违法企业立案调查,并责令监督企业立即召回铬超标药用明胶和胶囊在监控下销毁;按照法定程序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上述企业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强调,对铬超标药用明胶和胶囊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必须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药用明胶和胶囊生产企业产品铬超标,坚决吊销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律列入黑名单,不得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的,一经查实,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侦办,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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