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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拒绝盗版 助力创新
各地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
李丹

本报北京4月24日讯 记者李丹报道:为迎接第十二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充分展示我国“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成果,进一步表明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和决心,今天上午10时,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了2012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并现场开展了以“拒绝盗版,助力创新”为主题的“绿书签行动”。

此次销毁活动,全国共销毁盗版音像制品、盗版图书、盗版电子出版物及非法报刊2900余万件。其中,北京主会场销毁的达140万件。此外,河北、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广东、浙江、湖北、湖南、四川、甘肃、贵州和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的销毁数量超过100万件。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指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去年“4·26”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持续深入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着力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工作,严厉查缴非法和盗版光盘,不断加强对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批发、销售单位的日常监管,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黑窝点”,大力查处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

据统计,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全国共收缴侵权盗版出版物3836.2万件,查办侵权盗版案件7815起。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国家版权局等部门对39起大案要案进行挂牌督办,目前已经审结19起,最高被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附加高额罚金,最高为300万元。今年以来,又有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相继告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对贵州贵阳“2·22”贩卖盗版和淫秽光盘案、福建福州“3·23”制售淫秽和盗版光盘案等8起重点案件进行了联合挂牌督办,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要求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严惩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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