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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婚姻登记工作标识启用
伟 华

本报讯 为加强婚姻登记工作的标准化管理,提高社会公众对婚姻登记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民政部日前发布全国婚姻登记工作标识,并将在相关工作中逐步推广。

据介绍,标识以圆为外沿,象征婚姻生活圆满和谐。以中国红为主色调,寓意婚姻家庭生活红红火火。标识中间“龙凤呈祥”图案,一龙一凤形影相随,既相互包容,又相对独立,蕴含着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法律精神。同时,龙凤图案以变体“m”呈现,暗合“民政”与“婚姻”之意。此外,整个图形兼具公章形状,也体现了婚姻登记工作的法定权威。

围绕全国婚姻登记工作标识的使用和管理,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启用全国婚姻登记工作标识的通知》,并制定《全国婚姻登记工作标识使用管理规定》。根据《通知》要求,自即日起,民政部将在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及与婚姻登记相关的工作中逐步推广使用婚姻登记工作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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