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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型消费业态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鼓励文化、旅游、健身等消费,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积极发展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积极发展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这是继去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网购”之后,以网络购物为代表的新型消费业态再次受到国务院的重点关注。从消费学角度来讲,在一个国家人均收入进入4000美元至2万美元之间时,群众的消费层次就发生显著变化,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新的消费特征日益突出,此时,新型消费业态便应运而生。“新型消费业态”具体是指“文化、体育、休闲娱乐和旅游”等方面的体验式消费。

我国把服务业作为“十二五”时期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增长点。“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经济社会信息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推动面向全社会的信用服务、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建设。”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获得了高速增长。据统计,2011年,中国网购交易额达到7849.3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66%。

今年初,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2012年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表示,我国将促进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发展,推动出台《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并将研究制定《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本报记者 董 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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