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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卫生部
暂停使用相关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
记者吴佳佳

本报北京4月21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卫生部今天发出《关于配合召回和暂停使用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胶囊剂药品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召回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检验不合格批次药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暂停购入和使用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购入和使用。卫生部在通知附件中列出了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

19日发出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立即暂停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通知本辖区内医疗机构,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5日《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中公布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批次药品名单,立即对库存和使用的药品进行清点检查,停止购入和使用;已经购入的要立即封存,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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