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予阳 亢舒报道:商务部近日发出《关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督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在4月中旬按督查方案要求组织项目自查,并于5月20日前向商务部提交自查报告和项目实施效果情况表。
通知指出,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第三方督查制度,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项目督查。同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总结本次督查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定期督查制度,每半年报送一次督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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