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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业保险服务“三农”能力提高
五年向七千多万农户支付赔款超四百亿元
记者江帆

本报北京4月5日讯 记者江帆报道:近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全国农业保险工作会上提出,要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农业保险面临的新机遇、新任务、新要求,力争使我国农业保险形成发展环境明显优化、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制度体系逐步完善、风险分散得以加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市场秩序日趋规范的良好发展格局。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逐步改变与农业生产和农民需求不相适应的局面,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和覆盖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基础制度建设、服务能力建设、市场主体建设以及监管体系建设均取得重大进展,服务“三农”的能力显著提高。

一是农业保险的保费规模和保险覆盖面持续较快增长。2007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5年累计保费收入超过6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85%。二是农业保险的损失补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据统计,5年来,农业保险共计向7000多万农户支付保险赔款超过400亿元,户均赔款近600元。三是农业保险的资金杠杆效应明显,各级财政投入大大减轻农民保费负担水平,有效激发了农户投保热情。

据了解,由于农业保险创新了农村融资模式,已经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农业保险使农民在受灾后及时获得足额经济补偿,快速恢复生产生活。同时,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结合,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有效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促进信贷对农业的支持。目前,已有22家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基本实现了粮食生产大省都有2家以上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初步满足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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