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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大力气治理摩托车酒驾
郭存举
许 滔绘

“要想死得快,就买一脚踹”,曾在上世纪80年代流行的这句话早被很多人忘到了脑后。如今,在我们享受现代交通文明成果的同时,摩托车的安全行驶问题再次让人揪心,尤其是摩托车酒驾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去年5月1日“醉驾入刑”正式实施,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然而,在大力惩治汽车醉驾的同时,很多人却对酒后驾驶摩托车不以为然,不少摩托车驾驶人对“机动车辆”、“醉驾入刑”等概念也含糊不清,这说明在一些地区,治理摩托车酒驾存有法律盲区。

治理摩托车酒驾,需要严厉的法律手段作为后盾。执法部门应以法律作为准绳,树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观念,对违法者实行“零容忍”,实现治理范围的全覆盖,切实提高稽查效率,避免出现弹性化与人情化执法现象。

在加大稽查的同时,还应该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普及法制知识,切实提高摩托车驾驶员的觉悟,让摩托车驾驶员和汽车驾驶员一样,时刻绷紧安全行车之弦。

在一些城市特别是广大农村等地区,酒驾治理执法力量不足,监管较弱,还需要法制约束以外的力量实施监控。治理摩托车酒驾,仅仅依靠法制约束是不够的,还需要道德约束,只有二者形成合力,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

摩托车酒驾酿成的事故不胜枚举,害己害人。因摩托车酒驾引发的惨剧使不少无辜的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每一个摩托车驾驶员都应该牢记安全行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既是对自身生命安全负责,也是应尽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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