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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余杭:五落实+服务
公共服务均等化
本报记者 黄 平 实习生 陈逸宁

家住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开发区上环桥村的陈洪亮切实体会到了城市公共服务的好处。因为现在他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年检。陈洪亮告诉记者:“我们村的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实行‘村民事务全程代理制’,村民的建房、求学、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等事务都在代理范围之内!”

在余杭,这样的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已经遍布全区188个行政村。以“五落实+服务”为主要内容,余杭区统筹城乡社区发展,将城市公共服务辐射到农村,整合农村公共服务资源,构建公民导向型和社区友好型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探索建立起符合农村社区发展的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模式。

“农村社区建设的意义就在于把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向农村延伸,真正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余杭区区长朱华说。据介绍,社区服务中心具备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服务、便民综合服务、教育培训活动、文体活动五大功能,落实“有场所办事、有人办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有效服务”的“五星级”公共服务工作站标准。

陈剑是余杭区乔司镇三角村社区公共服务站的专职社工,春节前后是他最忙碌的时候,村里几百家企业的用工需求都汇总到他这里,年后来找工作的外来务工者也会找到他。每年,经陈剑介绍实现就业的外来务工者就多达四五千人。

“这是我们村服务中心的特色。”陈剑说,三角村流动人口是本地人口的近10倍,帮助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做好对接是服务中心的重点工作。据了解,在余杭农村的一些公共服务中心,还提供不常用农具的出借服务,也有的村通过网络帮助村民代购商品或是销售自家的农产品。

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服务体系的逐渐健全,使得组织网络顺畅有序,持续推动了余杭城乡统筹发展的进程。

在此过程中,余杭区创新体制机制,搭建起农村社区党组织、社区村民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四位一体”的农村社区管理新体制;创新了村班子成员与专职社工“选聘结合”、“承诺评议”制度。像陈剑这样的专职社工就是余杭区为了避免服务站“空壳化”,加强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选聘来的。2011年12月,余杭区出台了全国首个《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规范》,在国内率先提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量化标准,规定1000户(含)以上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按6人配备,999户以下的按5人配备,全区188个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共聘用专职社工992人。站长(书记)、副站长(主任)、大学生村务工作者符合聘用条件的直接聘用,专职社工福利待遇接轨城市社工标准,由区级财政补助50%,镇、街道补助50%。于是,像陈剑这样的专职社工的职责、待遇等问题得到了进一步明确,队伍也更稳定。目前,余杭全区188个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共聘用社工992人。

同时,余杭区积极推进公众参与社区共管,成立各类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纠纷调解队、文体活动队、卫生保洁绿化队等组织达1083个,构建起了政府公共服务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新型机制。

为保障均等化,余杭区还探索实现了财政统筹兼顾、投入自然增长的长效机制,建立起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形成了以区镇二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以各涉农部门相关资金、各帮扶部门投入为辅助,以农村集体积累资金为基础的多元投入机制。近3年来,余杭区级财政共投入4.6453亿元。2010年全区村级集体总收入达到6.44亿元,村平均达到245.8万元,其中补助收入2.78亿元,村平均补助收入达到106.1万元。2010年至2012年,落实农村社区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接轨城市社区,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经费“双统筹”。2011年区级财政补助农村社区工作经费863.9万元;2012年开始,区级财政补助农村社工补助经费将达196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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