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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建立房地产 调控长效机制
亢 舒

从几年前楼市价格节节攀升、房价“越调越涨”,到最近一年多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逐步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的起起落落牵动着政府和百姓的心。

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棋到中盘”,多地调控政策出现了“试探性松动”,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一步“棋”该怎么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3月7日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房地产方面正考虑一个长远的、宏观的政策设计。看来,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将是未来主题。今年两会,这也成为了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原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委员会住房组成员张泓铭认为,房地产市场的制度设计应该涵盖3个方面:首先,自住性的消费需求应该鼓励。当前,应该有更加明确而细致的针对首套购房者的政策,释放首套住房等刚性需求,这对于盘活房地产市场是有必要的。第二,对租赁需求应该加以引导和规范。当前,住房问题总的矛盾还是供求矛盾,扩大供给、进一步实现供求平衡是解决住房问题的核心思路。一些人可以通过市场满足自己的改善性需求,政府通过有效引导,使其将剩余房源投入市场。这一方面能给市场带来供给,另一方面,出租人也可获得合理回报。第三,对投机性需求必须抑制。房地产市场与金融领域息息相关,抑制投机性需求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

利用税收政策进行调控,是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的重要方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目前,正在上海、重庆两地试点房产税。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3月6日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将与上海、重庆两市人民政府一起,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适当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住房建设光靠市场、光靠政府都不行,需要两条腿走路。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同时,我国正大规模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两方面最终将形成合力,共同构建我国“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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