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
造林613.8万公顷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 增加11.8万公顷
沙化土地治理152.8万公顷
森林抚育800.2万公顷
种草改良1046.67万公顷
收回违法违规侵占林地8 万余公顷
8379万农户拿到林权证
2011年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0周年,也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森林年”。各地、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林业“双增”目标,扎实开展国土绿化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
各级领导率先垂范,组织发动广泛深入,实现形式丰富多样,植树活动蓬勃开展。据统计,2011年全国共有6.14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25.14亿株。截至2011年底,全国参加义务植树人数累计达133亿人次,义务植树614亿株。我国的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已成为世界上参与人数最多、持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大的生态文明实践活动。
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全年造林613.8万公顷。天然林保护工程造林57.16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荒山荒地造林45.29万公顷、封山育林20.87万公顷,“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造林134.43万公顷,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林业建设任务53.63万公顷,岩溶地区石漠化工程完成林业建设任务21.17万公顷。
重庆、福建、浙江、江西、广东、广西、海南、陕西、辽宁等省区市组织实施地方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
三、城乡绿化稳步推进
通过旧城改造增绿、庭院拆墙透绿、中心城区添绿、新区规划建绿、城郊造林扩绿等多种形式,新增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1.8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0.52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达38.62%和34.47%,183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31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森林城市。一批乡村被命名为森林乡村、绿化示范村,乡村面貌极大改善。
四、部门绿化不断深入
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推进山区义务植树基地和机关庭院绿化美化工作,分别新增庭院绿地面积12万多平方米和6000多平方米;交通运输系统新增公路绿化里程10.11万公里;铁道系统全年种植乔木1178.3万株、灌木2421.4万株;水利系统全年完成湖泊、库区绿化3955公顷,河渠沿岸绿化5400公里;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绿化率近30%;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已创建绿色营区和生态营区1000余个;各级共青团组织全年共组织300多万人次青少年参加植树。
五、森林经营得到加强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各地围绕提高森林质量、促进林农职工就业增收,纷纷采取措施,加强森林抚育经营。2011年全国完成森林抚育800.2万公顷。根据组织对河北等29个省、141个单位进行抽查结果,森林抚育面积核实率达99.5%,抚育质量合格率达96.6%。
六、草原建设成效明显
国务院制定出台《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召开了全国牧区工作会议。2011年起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草原牧区实施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国已累计承包草原2.43亿公顷,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3%。与非工程区相比,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区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0个百分点,高度平均提高42.8%。全年种草改良面积1046.67万公顷,建设草原围栏700万公顷。草原生态加速恶化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局部地区生态明显改善。
七、防沙治沙、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建设取得新成绩
防沙治沙取得重要进展。国家林业局编制印发《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20年)》。组织开展了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期末综合考核。全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152.8万公顷。
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得到加强。全国新建自然保护区91处,国务院批准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4处。加强大熊猫、朱鹮、金丝猴、扬子鳄等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实施蟒蛇、黄腹角雉放归自然。编制印发《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规划(2011—2015年)》。
湿地建设扎实推进。新增湿地保护面积33万公顷,恢复湿地2.3万公顷。新增国家湿地公园(试点)68处、国际重要湿地4处,国家湿地公园总数达到213处。
八、森林、草原保护进一步加强
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加强。编制了《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2011—2020年)》。签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地方政府防治目标责任书。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病株数和县级疫点实现“三下降”。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稳步推进。防治草原鼠害703万公顷,草原虫害534万公顷。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能力提升。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速度得到较大提升。森林防火国际合作更加深入。全国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8.1%、41.2%和15.7%。草原火灾发生次数和火灾损失均处于历史低位。
森林、草原管理力度明显加大。制定了《森林增长指标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印发《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加强草原保护建设系列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落实草原管护制度,已划定基本草原6200万公顷,禁牧草原面积9507万公顷,推行草畜平衡面积1.44亿公顷。
森林、草原执法力度加大。全年收缴林木木材50万余立方米,野生动物89万余头(只),收回林地8万余公顷,挽回经济损失40多亿元。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结案率97.6%。
九、造林绿化政策机制更加完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明晰产权任务基本完成,全国确权集体林地1.73亿公顷,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 95%。发证面积1.51亿公顷,8379万农户拿到林权证。配套改革逐步深入,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相继成立,林权交易逐步规范,林下经济快速发展。
造林绿化政策支持继续加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纳入国家约束性指标考核,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十余项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颁布《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国家林业局颁布《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央财政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范围扩大、资金投入大幅增加,木本油料造林补助标准由每亩160元提高到200元。18种林机具纳入补贴范围。企业营造生物柴油原料林经国家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按每亩200元给予补助。林下经济、竹产业首次纳入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范围。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投资力度加大。天保二期工程森林管护等补助标准提高2倍多。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将长期执行,退税比例80%。中央财政投入136亿元,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各地造林绿化保障措施也进一步增强。
2011年国土绿化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绿化发展不平衡,城乡绿地总量不足、质量不高,林地、草地生产力低,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仍然十分脆弱;现有宜林地立地条件差,造林绿化成本高,推进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向纵深发展的难度加大,生态建设进入攻坚阶段;造林绿化资金投入总量不足、标准偏低,作业道路、水利灌溉等配套设施建设滞后;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和防火形势依然严峻,乱砍滥伐、非法侵占林地、绿地、草原案件居高不下。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任务艰巨,国土绿化工作任重道远。
备注: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