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应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完善鼓励居民消费政策,扩大消费信贷。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强劲,社会和家庭财富快速积累,居民消费能力逐步增强。2009年、2010年、201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GDP比重分别达到37.4%、38.5%和38%。
“消费需求的增长与消费金融发展密不可分,加快消费金融发展正当其时。”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赵宇梓所说,应充分考虑不同区域消费金融发展水平的差异,因地制宜鼓励和支持消费金融创新,允许经济发达地区创新业务先行先试,推动消费金融发展,助力消费结构升级。
国际成熟市场发展经验表明,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后,居民消费将从生存型向发展型和消费型转变,私人购车、旅游消费将迅速增长,教育、休闲将成为居民的主流需求。我国自2010年人均GDP超过4000美元以来,居民消费结构出现了明显的升级趋势。与2009年相比,2011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中,汽车、电子产品、境外旅游等高档消费的占比明显提高,居民对网络购物、旅游度假和文化产品的消费呈现高速增长,逐步形成新的消费热点。消费结构的升级伴随着巨大的消费金融需求,推动消费金融迅速发展;而消费金融的发展又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要,促进消费增长和消费结构升级。
同时,消费渠道多样化也为消费金融发展打开了空间。伴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进程,消费金融持续创新,发展空间进一步扩展。互联网、电视、电话、移动终端等购物渠道,以及网银、手机银行、信用卡、第三方支付等支付方式快速发展,为消费金融发展提供了新渠道和新平台。
众所周知,商业银行是消费金融的提供者,对他们而言消费金融市场充满巨大商机,商业银行应当加快消费金融业务创新,为百姓提供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同时,从监管层面来看,对消费金融应当区别对待,并适当放宽消费信贷规模。此外,还应当进一步优化消费信贷资本计量口径,通过建立内部评级模型,按不同客户类型分别计算客户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准确计量每类客户风险加权资产,合理评估银行资产风险状况,助力消费金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