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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2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州: 创办微型企业“零收费”
记者王新伟、通讯员吴秉泽

本报讯 记者王新伟、通讯员吴秉泽报道:贵州省日前出台《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涉及其创办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概免除。

此外,从今年起,全省各级政府每年预计投入专项资金10亿元,扶持2万户微型企业,新增就业人员10万人以上。

根据《意见》,对获准创办的微型企业,贵州省将从财政、税收和融资担保三方面进行扶持。财政补助方面,扶持对象实缴货币投资达到10万元后,政府给予5万元的微型企业财政补助。税收奖励方面,扶持对象除享受国家和贵州省对微型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其实际缴付的所有税收中地方留存部分实行全额奖励,奖励总额为15万元。融资与担保方面,扶持对象创办的微型企业有贷款需求的,可以自有财产、税收奖励为质押或信用贷款等方式,到指定银行或担保机构申请15万元以下的银行贷款支持或担保。

据了解,贵州省将重点扶持从事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色食品生产等行业的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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