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1月30日正式实施。本次修订《目录》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周年的背景之下发布的,表明了我国将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同时也为外国投资者更好地把握中国经济发展的机遇指明了方向。
此次新版《目录》增加了鼓励类条目,减少了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并取消部分领域对外资的股比限制。一是促进制造业改造提升,将高端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二是鼓励外商投资到节能环保、新一代的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是鼓励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支持面向民生的服务业,扩大利用外资,稳步推进服务业的开放进程。四是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部署,鼓励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以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
外商投资是中国开放型经济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引资大国,吸收外资连续19年居发展中国家第一位。2011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1160.11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9.72%,再创历史新高。近年来,我国把握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优化吸收外资产业结构,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制度建设,创新外资利用方式,外资质量稳步提升,外资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中正在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从产业结构看,服务业利用外资比例不断提升。2011年,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552.43亿美元,同比增长20.54%,占同期全国总量的47.62%,首次超过制造业的比重。从区域来看,中西部地区实际利用外资增速不断提升,2011年中西部地区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分别增长14.26%和28.24%,快于东部地区。
2012年,吸收外资工作面临的国内外形势不容乐观,挑战与机遇并存。有关人士指出,应以“稳规模、优结构、上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升吸收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引进全球高端要素,大力承接研发、服务环节向我国转移,实现从引进资金为主向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并重转变,进一步提升外资的竞争效应、示范效应和溢出效应,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促进创新、产业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不但要以“引资”推动国内产业结构升级,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积极稳妥扩大服务业开放,还要以“引智”促进技术和管理创新。更加注重通过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人才资源,聚集全球技术、智力、研发、服务等创新要素,支持国内中小企业与外资企业开展产业链、营销链合作,引进现代管理机制、提高创新能力、拓宽国际营销渠道。吸引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全球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此外,还应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在体制创新、产业集聚、结构调整、土地集约、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作用,推动其向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园区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