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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质检总局 再次征求汽车三包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 (记者朱立毅) 国家质检总局16日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行查询并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月10日。

与去年9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加大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如之前规定:“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0000公里”,而目前的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则修改为:“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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