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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律师团”创百姓维权新形式

2011年被律师界称为“律师集体行动年”。

在这一年里,律师群体广泛参与到各类公共事件之中,以“律师团”这种全新的维权形式,推动了律师职业共同体的发展。11月,北京成立了反证券欺诈律师团,他们用专业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资本市场中投资者的利益;12月1日,“江苏省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成立,首批加入律师团的有10家律师事务所约30名律师,所有服务均不收费用;12月14日,在长沙启动了由40名律师组成的“免费律师团”,向社会公布了他们的热线电话,承诺为全国各地的农民工提供24小时免费法律援助……

点评:律师群体理性维权、集体发声备受关注。这种新形式的出现,一方面,律师能在法制框架内消除非理性和暴力,把各种诉求用法律梳理清楚,让各种矛盾有条有理地解决;另一方面,在目前广大民众的法律素养远未达标的情况下,律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法律公益活动的增强,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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