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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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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采暖季为当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

△北京市居民供暖面积超过5亿平方米,供热单位约1700家。

△北京市已开通的供暖热线“62357575”和市热力集团供暖热线“96069”24小时随时倾听居民供暖需求,另有16区县和16家供热企业也开设24小时值守,及时为居民提供供暖咨询、报修服务。

△本采暖季按时交纳供热费的居民如家中室温不达标,报修后供热单位必须在6小时内入户测温、调节和检修,如果不能在24小时内使室温达标,居民可要求退费。

△本市规定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时,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住宅,卧室、起居室室温需达18℃或符合居民与供热单位的双方约定,否则视为室温不达标。居民还可委托第三方室温检测机构进行测温,测温报告将可作为退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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