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底,全国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将基本完成。为什么要进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改革取得怎样的进展和成效?近日,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就公众关注的一些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层全覆盖
在农村和基层,老百姓不再为看病就医担心。医务人员也普遍感受到,基层条件明显改善,就诊人员逐步增多,医患关系更加融洽。这得益于国家推行的基本药物制度。
今年7月底,全国5万多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了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结束了基层以药补医的历史。
2009年8月,我国开始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遴选确定了307种基本药物,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和群众用药习惯,又增补了部分药品种类。目前有29个省份增补了基本药物种类,平均增加205种。从配备使用情况看,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基本能够满足基层群众用药需求。
孙志刚说:“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两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地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分步实施、进展顺利。”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还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落实补助政策,提高村医待遇,稳定村医队伍。同时,要求把基本药物制度延伸到村卫生室,使农村居民更加便利地享受到基本药物制度的好处。
规范性的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初步建立
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2010年11月,在总结地方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国家出台了《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
新的招标采购办法通过采取主要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六大创新举措,既大幅降低了药价,也使药品安全质量保障得到提高。“这不仅仅是药品采购模式的变化,也是对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药品供应配送方式、政府监管模式的一场深层次变革。” 孙志刚介绍:“山东、江西、黑龙江、辽宁等大部分省份率先完成新一轮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大幅下降,与上一轮药品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为30%左右;河南、重庆、青海等省市还同期开展了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有效降低了医疗器械、耗材的价格。”
随着新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制度的不断推进,药品流通环节的“水分”将被逐步挤掉,群众用药负担下降,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逐步得到规范,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平价药终将真正惠及千家万户。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同步推进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为解决医疗机构的运营费用、医生的激励机制问题,国家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包括管理、人事、分配、药品流通、保障等制度的改革,从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入手,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建立并持续运行。孙志刚介绍:“按照统一部署,到今年12月底,全国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将基本完成,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供应机制和长效性的经费保障机制。”
为解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发展的后顾之忧,201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意见》,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顺利推进。据2010年抽样调查,改革后,财政和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的补偿比例达到56.6%,比改革前提高了13.1个百分点。
如今,基层医改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80元提高到今年的2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2008年的54%、48%提高到70%左右,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30%左右,基层看病就医呈现出“一升一降”的良好局面。随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公益性,公共卫生职能也得到强化,截至2011年9月底,全国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已达到4.33亿人,5900多万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得到了规范化管理,8175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获得了免费健康体检。
调查显示,城乡居民对基层医改的满意度随医改进程升高,其中农村居民满意度高于城镇居民。“数以亿计的老百姓受益基层医改。基层医务人员也从中受益。”孙志刚说,到今年年底,各地都可以基本完成综合改革任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虽已初步建立,但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新机制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