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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2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气候变暖已成事实 负面影响大于正面
本报记者 韩 霁

不久前在南非德班召开的世界气候大会使人们对气候变化的关注再度升温。根据中国气象局提供的资料显示,近百年来,我国平均气温升温幅度高于全球同期水平。根据全球地表温度器测资料,从1906年至2005年气温升高为0.74℃。1979年至2005年,北半球增温速率为每10年增温0.234℃至0.245℃,大于南半球每10年增温0.092℃至0.096℃的速率。

在全球变暖背景下,1880年以来我国的变暖速率在每百年升温0.5℃到0.8℃之间。1951年至2009年,我国陆地表面平均温度上升1.38℃,变暖速率为每10年升温0.23℃,明显高于全球或北半球同期平均增温速率。我国和全球温度变化趋势是一致的。但是,也可以看出,上世纪40年代的变暖,我国要比全球明显。近50年,我国增温尤其明显,增温主要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

我国在气候变化上的异常表现不仅在于年平均气温的升高,这种变化还带来其他的一些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巢清尘介绍,1880年以来,我国降水无明显变化趋势,但存在着20至30年尺度的年代际振荡;地面太阳辐射量减少;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东亚冬、夏季风均减弱;上世纪90年代以来,超过82%的冰川处于退缩状态,上世纪90年代以来退缩加速;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全国沿海海平面平均上升速率为每年2.5毫米。

气候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主要表现在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趋强趋多;农业生产不稳定性增加;水资源问题日益严峻;冰川显著退缩;重大工程安全运行风险加大;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受到海平面上升威胁;生物多样性遭破坏。此外还影响到人的健康、居住环境,以及工业生产、旅游、保险等。

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认为,以气候变暖为显著特征的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事实,所产生的影响不可回避。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未来气候变化幅度可能会超过自然生态和经济社会系统所能承受的极限,造成突然的和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应对气候变化是影响人与自然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现实课题,是涉及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科技等多个领域的复杂难题,需要全人类共同应对。”

应对气候变化包括减缓和适应两个方面。减缓是指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加碳汇,减小气候变化的速率与规模;适应是指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经济社会系统为应对实际的或预期的气候刺激因素及其影响而作出的趋利避害的调整,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化解气候风险,以适应已经变化并且还将继续变化的气候环境。

近百年来,气候变化正使全球一些重要的系统失去原有的平衡,包括海洋与大气环流模态改变、北大西洋环流调整、北极海冰快速融化等。气候变化最直接的威胁就是气候规律发生改变,台风、强降水、高温干旱、低温冷害、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发生的频次和强度、季节和持续时间、地点和范围等超出了以往的观测事实和基本常识。近20年来,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强度也出现了明显变化,研究表明,未来气候变暖趋势将进一步加剧,极端气候事件发生频率可能增大。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工业革命以来,发达国家向大气中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对全球气候变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至今其人均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居高不下。由于发展阶段滞后、发展能力不足,发展中国家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较弱,更为关注适应气候变化问题。

目前,我国抵御极端气候事件的能力较弱。面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严峻形势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艰巨任务,我们应当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避害与趋利并举,全面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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