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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1年12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商总局 40条意见促进文化发展繁荣
记者陈郁

本报北京12月5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出台《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意见》共40条,分别从切实增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支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大力促进广告业繁荣发展、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努力维护文化发展市场秩序、深化工商文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等8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意见》提出,要优化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通过支持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等,积极支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支持和鼓励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积极支持外商投资文化领域鼓励类项目;放宽文化产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条件;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扩大文化企业融资渠道;推动文化产业加速发展;积极支持文化走出去工程。

《意见》强调,要强化市场监管,努力维护文化发展市场秩序。大力营造市场诚信道德文化环境,加强文化产业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努力营造和谐文化消费环境,加强网络商品交易法制建设,加强对网上文化产品交易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艺术品拍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依法查处文化市场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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