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4下一版 2011年12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税务总局 三方面政策支持文化产业
记者孙勇

本报北京12月5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将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完善促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税收政策,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据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坚持用政策引路、用政策激励、用政策保障,继续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根据文化体制改革的新安排、新部署,按照统一税法、规范税制、区别对待的原则,调整完善与文化体制改革发展要求不完全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支持文化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进一步完善非营利性文化组织的税收政策,减轻其税收负担,促进公益性文化组织的蓬勃发展。

税务部门将从3个方面完善支持新兴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一是要不断完善科技税收政策体系。目前在促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国家已经相继实施了一系列税收政策,包括对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等。对这些政策,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加以调整和完善。二是要研究实施支持新兴文化业态的税收政策。在支持新兴文化产业方面,目前国家对动漫产业、数字电视等已实施了税收优惠政策。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中,把文化创意率先纳入了试点范围,鼓励从事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三是结合制定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税收政策,继续研究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文化新兴产业的税收扶持政策。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