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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2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率先推动农民收入倍增
张海阳 李冠佑

江苏省出台了《关于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意见》,提出以2010年为基数,剔除价格因素,全省到2017年实现居民收入倍增。同时,《意见》要求把农民收入倍增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形成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2010年江苏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118元,位居全国领先行列,一些地方比如宜兴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达12679元,常州市武进区更达到13900元。在这样高基数的基础上实现农民收入倍增,江苏将如何行动呢?

近年来,高效农业一直是江苏农业的亮点。全省列入重点监测的133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总面积达230万亩,亩均产值1.9万元,亩均纯利7390元。武进区高效农业已占全区耕地面积的58%,当地的盛丰园果品专业合作社、雪堰镇水蜜桃示范园区亩均效益达1.2万至2万元左右。

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增加非农经营收入。“十一五”期间,江苏省农民二、三产业纯收入年均增幅分别高达14.6%和12%。目前,全省有123万户中小企业和320万个体户,武进区平均每4.5户家庭就有一个老板,2010年全省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54%。为了实现农民收入倍增,江苏将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带动作用,引导乡镇企业向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等领域拓展。

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近10年来,江苏省农民财产性收入年增幅始终保持20%左右。苏州、无锡等地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等“三大合作”,当地农民以房屋、土地使用权、大型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入股分红,大大增加了财产性收入。

不过,面对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江苏农民收入增长也面临多方面制约。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用地指标减少、环保要求提高,当地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环保成本逐步上升,对利润微薄的外向型企业以及广大中小企业提出了严峻挑战。同时,农业外部环境有待改善,金融创新、农业设施用地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改革。

专家认为,江苏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对全国具有借鉴意义。从发展类型看,江苏省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江苏虽为发达地区,但其内部发展并不均衡,苏北、苏中、苏南处于不同的发展水平,基本上代表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虽然“十一五”期间苏中和苏北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略超苏南,但地区之间收入绝对差距越来越大,从总体上反映全国不同地区的发展类型。

从全国看,实现农民收入倍增也有成功的实践基础,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622元,2010年达到5919元,年均增长12.3%,实现了倍增。随着国家财力不断增强,城乡一体化改革深入推进,将为促进农民增收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因此,探索解决江苏农民收入倍增计划中面临的困难,也是解决当前影响我国农民增收的普遍性问题。专家认为,应围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的中心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比如,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环节,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工工资稳定增长,提高农民所得份额。在国民收入二次分配环节,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覆盖程度,通过转移支付加强对农民收入增长和社会保障的支持。建立补贴稳定增加的长效机制,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

(作者单位: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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