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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2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互联网地图走向有序管理
本报记者 徐 红
图为技术人员正在制作城市三维电子地图。 本报记者 徐 红摄

互联网地图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无论是出行、旅游还是购物、租房,都离不开互联网地图的帮忙。众多互联网巨头如新浪、阿里巴巴、百度等都已涉足该领域,并创造了越来越大的市场价值。但是,随着互联网地图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问题地图”也因此频频出现。互联网地图,如何能保证既用得对,又用得好?

日前,记者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获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加快推动《测绘法》的修订和《地图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宋超智表示:“2002年修订的《测绘法》至今已使用了近10年,这是互联网地图从无到有发展的10年,所以该法并没有过多涉及互联网地图。而目前电子地图和虚拟地图的应用已经超过了实体地图,怎么规范互联网地图服务,需要用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互联网地图有隐患

看到了市场先机的众多互联网巨头,都已涉足这一行业,并且深耕应用,创造了越来越大的市场,地图网站已变成了一个社会化网络平台。例如,用户可以创建互联网地图,标注个性化地标,让被动“地图用户”转变为主动“内容提供者”,从而大大提高了网民参与的兴趣,扩大了市场份额。

然而,未经审核的“内容提供者”,却有可能触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据宋超智介绍,目前互联网地图有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是“问题地图”,比如绘制的我国整体地图不完整,这需要实时监管;另一方面是很多互联网地图开设了上传标注功能,人们可以在地图上标注一些自己所知道的信息,而这有可能涉及一些国家秘密和军事设施,也需要法律来界定并加强监管。

还有一些单位和个人,由于国家版图意识不强,有意或无意地发布、使用错误的国家版图,甚至把一些敏感、不宜公开甚至是涉密的地理坐标数据信息标注在互联网地图上,造成“问题地图”不断出现。这些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甚至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利益和民族尊严,带来恶劣的政治影响。

在今年互联网地图专项整治中,仅上海、浙江两地就检查出涉及“问题地图”网站71家。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测绘局)在对互联网地图专项检查中发现,一些网站无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地图无审图号,甚至部分网站根本没有ICP备案号,找不到联系电话,属非法经营。

源头监管推动应用

互联网地图作为信息时代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体现了国家在主权方面的意志和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外交立场,具有严密的科学性、严肃的政治性和严格的法定性,并事关国家安全。

针对互联网地图,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等多个部委连续多年联合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并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取得了一定成效。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闵宜仁介绍说,2011年,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各地开展了针对互联网地图上传标注敏感和涉密地理信息以及“不按规定送审、不按审查意见修改、不按要求备案”地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行动。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国各地开展“问题地图”执法检查350余次,发出“问题地图”查处函100余份,发出“问题地图”整改通知书150余份,发出“没收问题地图产品”通知书70余份,查处了地图违法案件140余件,查封、收缴违法违规地图产品共25000余件。其中,对政府类网站和商业类地理信息服务网站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网站338个,发现存在问题地图的网站有139个。

2009年,国家测绘局建立了互联网地图服务准入制度,并于2010年进行了修订。按照新修订的《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地图搜索、位置服务,地理信息标注服务,地图下载、复制服务,地图发送、引用服务等四类服务。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乙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前两类服务,但不得从事后两类服务。

据悉,去年8月,首批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向外发布。数据显示,经过近一年的时间,截至今年11月底,已有145家单位取得了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测绘资质,122家单位取得了乙级资质,数十家单位提出资质申请。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提供地图搜索、位置服务等互联网和无线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开展正常的业务运营都应当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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