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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2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专家建议
大力探索信用债市场化定价机制
记者刘溟

本报成都12月2日电 记者刘溟报道:在今天于成都召开的信用债定价机制专题研讨会上,发债人、承销人、投资人等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各方一致认为,运行一年多的现有信用债定价估值框架运行良好,需要不断完善市场化定价工作,探索市场化定价机制。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现行定价估值方法是,由信用债市场22家主要参与机构每周一对未来一周各关键期限、信用等级债务融资工具二级市场均衡收益率水平进行估值报价,并经过与LIBOR(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相类似的模式计算后对外公开发布,为信用债市场定价提供参考。

与会代表认为,尽管我国信用债定价的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一方面,虽然信用评级能够较好地反映不同主体资质的差异,但对于同一评级内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主体缺乏资质上的区分。另一方面,信用债投资人结构不完善的问题依然存在,投资者自主投资行为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市场呈现出参与主体类型趋同的倾向,既不利于市场价格信号的发现,也不利于产品类型的丰富。

与会专家建议,未来应当在进一步推进债券市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力探索市场化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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