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财政专项对产业核心技术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给予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代建免租和比例配套四方面财政扶持;先后设立了科技创新、融资支持、加工贸易转型等6个10亿元专项资金,强化产业结构调整的利益导向。
△取消或减免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三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和“三来一补”综合服务费等多项收费,每年为企业减负10多亿元。
△深入实施“商贸东莞工程”,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大型商贸项目。同时,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内销集中申报”试点企业提供保证金银行反担保,调动企业扩大内销的积极性。
中山市:
△利用奖励政策,帮助企业降本增效,2010年共为2097家次企业申办国家和省级专项扶持资金2.12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紧缺困难。2011年整合制定了市级3500万元人民币外经贸扶持资金的8个子项目,并争取部分资金提前兑现。
△在产业扶持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对年度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融资担保达到一定额度且平均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公司给予相应奖励,在鼓励融资担保业做大做强的同时,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对290家重点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发放贴息2415万元,并帮助这些企业获得35亿元新增贷款。此外,在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3600万元用于推动企业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