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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0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驴友被困四川四姑娘山,当地先后派出5支救援力量前往搜救,因为公共资源的占用而引发社会热议——
“驴行”存隐患,救援谁埋单
本报记者 陈莹莹
上图:北京紧急救援队正在进行紧急救援演练,这支队伍的主要队员全部由资深救援队员、原国际救援队队员、消防救援队队员等专业人士组成。 朱 虹摄
上图:10月4日,被困浙江瑞安“绝望谷”近20小时的12名驴友在瑞安消防官兵的帮助下全部安全出山。 沈玉刚摄(新华社发) 下图:山东青岛崂山公安分局北九水派出所干警在山林里进行搜救演练,并贴上警示标识。 新华社记者 李紫恒摄

新闻背景:一支由9名驴友和5名向导组成的登山队伍,9月30日进入四川四姑娘山封闭区域时失踪。12天后,驴友家属向当地求助,当地先后派出5批救援力量搜寻。10月13日上午,失踪驴友被找到,14人平安归来。

据称,这次救援成本11万元,大部分已由当地政府承担。

该不该让被救驴友承担救援费用,在这起新闻事件发生后引发热议。随着户外运动的蓬勃发展,驴友规模日益扩大,驴友在“驴行”时遇险的情况时有发生。让探险者为搜救费用埋单,会不会有违公共服务的属性?免让驴友作出经济补偿,是否会使驴友的行为缺乏约束,客观上造成公共资源的滥用?

专家意见:

搜救是一种公共服务

驴友受困,应当无偿紧急救援;驴友违规,应当依法进行惩处。

到记者截稿时,一项由新浪微博发起的“你是否支持四姑娘山9名旅行者将承担3万元搜救费”的投票(民间组织在此次救援中也产生了3万元搜救费用),已吸引了近万名网友的参与。“支持,但3万元不够,应该还有赔偿”和“支持,是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分别以41%与40%的比例位居前两位。这从一定程度上也反映,驴友搜救事件一再发生,让公众产生了很多质疑和不满。驴友进入四姑娘山禁区的违规行为,更是这次驴友救援事件的焦点之一。

“救援采用的是社会资源和公共资源,不该收费。”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山岳救援队队长王鑫说,国际上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所有山岳救援队队伍是专业的,队员全部是志愿者,救援全部是公益的。

在户外探险运动高度发展的美国,该不该就救援行动收费也尚无定论,有几个州通过了可对求救者收费的法律,不过大都针对因违反规定而令自己身陷险境的求救者。

“任何公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不论花多大代价,政府都应当无条件进行救助。”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认为,当驴友遇困时,政府应该动用一切能够动用的社会资源和手段力量进行救援。但竹立家也提到,四姑娘被困驴友得到无偿救援的同时,也要因其违规进入禁区的行为得到严惩。

“这是另一个问题,当地政府和景区应该根据相应条款,对于这些驴友的违规甚至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竹立家表示,驴友受困,应当无偿紧急救援;驴友违规,应当依法惩处以儆效尤,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从公共管理的视角来理解,政府应当为纳税人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政府提供的救援产生的费用也应由政府承担。”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杨宏山说。他同时也提到,在很多救援中,民间救援组织也承担了一定的救援义务,产生了一定的救援费用,这部分的费用不应由这些公益性组织自己承担。

“紧急救援的管理规定应进一步细化落实,当公益性的民间组织承担了部分应急管理的职能时,它的开支由谁承担?假如没有这样的规定,政府埋单是保证这些公益性组织正常运转的根本办法。”杨宏山说。

按照民间组织北京紧急救援队队长杨艳武的理解,紧急救援的本质是当事人遇到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向外界求助,应该是公益的、无偿的。“一旦事先对求助人或其家属提到费用问题,有可能错失仅有的救援机会,也会让我们这样的公益组织失去公益属性。”杨艳武说。而谈及民间救援队举步维艰的经济状况,他觉得可以向政府部门和基金会寻求帮助,或者学习国外的成熟经验,与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

业内反思:

“驴行”要有风险意识

驴友出事,根源在于其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的缺失。

去年全年,杨艳武和他的队友们一共组织了30多次的户外救援,费用全免。这支救援队一共有10名专业队员和几百名可调动的志愿者,是我国第一支专职专业的民间救援队。“专职是因为这是我们的全职工作;其次,我们从人员配备到器材设备等硬件都非常专业。”杨艳武说。

这样的公益性民间救援队在北京有50多支。一般来说,救援的流程是接到电话,集结专业救援队员和志愿者,根据失踪驴友出发地点、方向和时间来预估方位、开展搜索。

“一旦遇到险情,大部分人会拨打110和119求助。但在前期搜索阶段非常需要驴友和专业救援组织,因为我们有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熟悉路况,有自身的优势。”杨艳武说,在北京,驴友最容易出事的是灵山、海坨山与云蒙山。60%的事故都是源于迷路,迷路的原因大都是驴友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由于驴友数量逐年上升,但自身素质良莠不齐,杨艳武和他的救援队在精力和经济上都感到了压力。以北京海坨山的一次救援为例,来回200多公里,每个救援队员的费用好几百元,但从救援角度来说,人工成本只是一小部分,器材、装备的投入相当大。“在今年的户外救援中,北京警方甚至数次动用了直升机,费用就比我们搜救队高出很多。”杨艳武说。

事实上,户外运动对驴友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以及体能、常识、技能等,均有较高的要求。北京驴友高强有3年的户外运动经验,每次出行所需的装备能列一个很长的清单:刀、指南针、望远镜、保暖物品,水、手机以及若干块电池、晚上迷路时能够照很远的激光灯以及哨子等。

不但如此,高强还有几个原则:一旦去过该地的驴友建议不要去,他绝对不去;在同行的队伍中,至少一个熟悉路况的人;在挑选队友的时候,充分考虑体能以及技能。即便这样,今年中秋节“驴行”阳台山的时候高强还是遇到险情,迷路绕行两个多小时。

“不要过分追求刺激,不要太自信。”这是高强的经验之谈。杨艳武则强调,驴友发生事故的根源是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不够。

“我有过上百次的带队出行经验,很多新队员连保暖的衣服都没有带够。”杨艳武说,在接到的很多救助电话中,队伍里所有人都是第一次去,在网上看了攻略就出发;而写攻略的驴友,往往只强调了风景的美,不会提到山路的险。

“大家在城市里压抑久了,更多地追求有个性的生活,不愿意去到处是人的景区。所以‘驴行’成为一种时尚的生活方式。”杨艳武说,但相关法律法规约束的空白,让目前的“驴友”出行存在诸多隐患。登山探险是公民的自由,获得政府救援也是公民的权利,但如果缺乏必要的门槛和约束,很难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机制与体系,很难将公共资源的消耗降到最低。

努力方向:

驴友自律与制度建设并举

对驴友的行为进行规范约束和政府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都迫在眉睫。

“我国约有2亿人从事户外运动,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和约束。”王鑫介绍说,户外登山运动分两类:海拔3500米以上的高山探险与3500米以下的山地户外运动。

目前,比较有针对性的文件是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内登山管理规定》,规定攀登西藏5000米以上山峰和其他省份3500米以上的独立山峰要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申请。3500米以下的山地户外运动作为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注册的单项体育运动,至今没有管理办法。

同时,驴友出行相关的申请和救援程序还不完善。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的山峰,按例需要缴纳登山注册费,但很多驴友往往省去了这笔开支,景点为了免责,会在人工开发的景区边缘挂上“野山禁止通行”的牌子;也很少有驴友组织出行前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就是说,“驴行”几乎没有门槛。

不但如此,团体户外活动的组织人往往会在事前对可能出现的意外都明确表示不负任何责任;驴友“投保”也是一个客观难题,就拿中国登山协会与太平洋保险公司推出的登山户外运动保险来说,只针对有资质的户外俱乐部,不接受以个人名义购买保险——也就是说,“驴行”很难得到保障。

“在技术上、政策上、经济上得到政府的支持相对容易,而对于驴友的行为进行明确的约束则非常难。”杨艳武说,可以从发起人开始要求,至少要走过三次以上这个路线才有资格当领队,否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驴友的确有爱好和从事户外运动的权利,但不能滥用这种权利。一意孤行、准备不周全、技术不过硬、盲目自信,最终导致浪费公共资源。”王鑫认为,应由主管部门或者地方政府正式出台山地户外运动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什么样的人具备什么样的资质可以从事什么级别的活动,以及对距离、人数和领队资质明确要求。通过尽快出台法律法规对驴友行为进行约束。

新西兰是旅游探险高度发达的国家,目前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探险旅游管理系统,要求探险旅游必须报备,必须参加专门的探险旅游教育培训,需要交纳探险旅游特种保证金,有专业的探险旅游风险评估播报体系,有专门管理监控探险旅游的机构,有专门的探险保险,组建了探险旅游联盟和救援体系的区域联盟等等。

“很多户外运动发展较早的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应急系统。一个简单的徒步户外运动都会有厚厚一大本预案。一旦出事,警察、军队和专业救援队能够信息和资源共享。”王鑫说。

“旅游探险方面要搞出全国统一的管理条例,使得有章可循,并且逐步完善。”竹立家认为,政府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驴友的行为规范,应当并驾齐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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