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1日,在北京市召开的优秀来京务工人员代表座谈会上,北京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探索建立优秀农民工在京落户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优秀农民工办理在京落户手续。这一方面表明了各地方政府对农民工的尊重与重视;另一方面,这也折射出大量农民工素质水平和技能水平的提升,已日益得到全社会的更多认可。
随着各地对农民工的高度关注以及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农民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创业能力、技能水平、思想观念以及对社会的认知度都在不断提升,还有为数不少的农民工经过艰苦创业,已成为企业管理者或行业领跑者,十分可喜。
不过,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变化和城市现代文明进程的加快,对农民工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而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技能高低、适应能力又直接影响其就业、择业。因此,培养具有更高文化、技能与能力的新型农民工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首先,必须建立组织领导机制,为培养新型农民工提供可靠保证。根据不同单位、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农民工文化、技术需求的不同层次,科学组织、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激励农民工不断提高文化水平与工作技能,并将此与加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其次,必须健全政策保障机制,为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奠定基础。通过实行岗位资格证书、工资与技能挂钩、先培训后就业等制度,激励和引导农民工自觉接受就业和创业培训,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提高科学技术文化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三,必须构筑社会联动机制,为培养新型农民工构建广泛载体。“全面整合、资源共享”,让每一所学校辐射一定区域,实现师资、设备等教育资源的共享,扩大为农民工服务的覆盖面。对从事素质教育的工作者进行统一培训,使自身具有较高素质,增强为农民工服务的本领。
第四,建立多级培育新型农民工的工作体制,形成覆盖全面无缝隙的教育培训网络。农民工分布广,既具松散性,又处在生产一线,在教育培训形式上、内容上,必须贴近实际,以技术技能为主,兼顾其他,突出针对性、可行性。注重企业实际和农民工工作岗位需求,贴近企业设置课程,为农民工“量体裁衣”,定做各种课程及教材,形成以通用能力培训为起点、劳动部门技能培训续接和教育部门学历教育延伸的格局。
当然,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在于维护农民工的各项基本权益。因此,需要把农业内部、农村区域和农民进城就业一并纳入就业计划,分类实施,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让农民工也能和城镇职工一样拥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享有政府的公共就业服务,从而促使和带动农民工自身素质的快速提升。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