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1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今天在第二届金砖国家国际竞争大会上表示,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方面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规则,增强了反垄断法的可操作性。今明两年,还将出台3部反垄断配套规则。
《关于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规定》将对限制性条件的提出、类型、确定及其执行和监督作出明确规定;《关于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办法》将规定对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调查的启动、调查内容和程序、调查措施、处理决定等内容,目的是规范对达到申报标准但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的调查处理;《未达申报标准涉嫌垄断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办法》将为对未达申报标准涉嫌垄断经营者集中发起调查和竞争交易评估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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