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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9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
记者何伟

本报讯 记者何伟报道:海南省日前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从2006年的每亩10元提高到每亩17元。近年来,该省努力建立中部山区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保护考核机制,明确将海南中部山区作为生态核心区实行财政转移支付。2006年至2010年,该省已累计投入2亿多元对中部山区各市县实施财政转移支付。

据悉,海南还将天然林、海防林、红树林和珊瑚礁保护纳入每年的生态省建设工作计划中,并纳入各市县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内容,推进市县政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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