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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9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再制造试点范围将扩大

本报北京9月14日讯 记者黄晓芳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决定扩大再制造试点范围,继续组织开展再制造试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适当扩大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范围。继续开展发动机、变速器等产品再制造,增加传动轴、机油泵、水泵、助力泵等部件开展再制造。同时将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再制造试点;鼓励再制造技术公司为冶金、矿山、化工等行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相关服务,开展专业化再制造服务试点;探索完善可再制造旧件回收和再制造产品销售渠道,开展相关网络建设试点;加强再制造相关专业化国产装备生产和产业化应用。

据了解,试点工作将在全国选择部分有代表性、具备再制造基础的企业,继续探索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为建立再制造相关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条件、流通监管体系等提供经验。此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已经组织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试点期为2年—3年,今年5月份试点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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