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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9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手机实名制为何“有名无实”
刘晓峰

手机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已经实施一年多了,尽管3家电信运营商的营业厅都严格执行“实名登记”,但在报刊亭、特许销售点等社会渠道,消费者不出示身份证仍可以买到手机号码卡。

在北京南四环附近的一家报刊亭,挂着个大纸板,上面写着“办理手机卡”。记者表示想买个动感地带的手机号。“从你这儿买卡不用身份证?”记者问。“不用,我从来不上赶着跟人家要身份证。”报刊亭摊主说。

据了解,其他城市类似的代理销售点大多也可以不留身份信息买到预付费手机卡,并没有实名登记。

2010年9月1日,手机用户实名登记制度正式实施。按照工信部的部署,手机实名制工作将分两个阶段进行,从2010年9月1日起对新增电话用户进行实名登记,待相关法规出台后,用3年时间做好老用户的补登记工作。该制度宣布实施后,业界和大众都对此表示欢迎,业界专家普遍认为,实施手机实名制不但有利于抑制通信犯罪,让受侵害用户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能保障通信安全,让金融、移动支付能安全开展。

然而,手机实名制为何遭遇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呢?业内人士分析,主要原因在手机实名制政策推出后,没有相应的配套法规跟进。

美国、日本、德国、新加坡、韩国等已经实行手机实名制的国家,都完成了相关立法工作,而在我国,没有相关立法,实名制却先行一步。我国现行电信管理条例并没有就实行“手机实名制”后用户的身份信息保护作出规定,而电信法迟迟没有出台,因此,实行手机实名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或者行政法规作为法律支撑。

虽然大多数消费者均表示支持手机实名制,但依然无法化解对信息泄露的担心,因为没有监管部门能保证登记后消费者的信息是安全的。所以一般消费者不会主动去补登信息,即使是新买号码卡也不会主动进行实名登记。用户的担心不是没有根据的。目前,由于我国缺乏类似于个人信息保护法之类的法规,因此不少用户个人信息资料泄露,被商业推销电话骚扰,而且由于监管的缺失,也无法排除掌握着大量个人信息的运营商内部人员泄密的可能。

其实,实行手机实名制主要涉及三方利益,即监管者、运营商和手机用户,只有使三方利益达到平衡,才会使手机实名制落到实处。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落实手机实名制的主要问题在于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缺乏法律依据。所以应该对相关部门的职能和作用进一步细化,对各方承担的权利和责任加以明确,建立问责制度,对因“非实名”导致的非法电信行为要给予相应惩处。

运营商是实行手机实名制的关键环节,但追求利润是企业在经营中无可厚非的行为,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和市场竞争压力,运营商在实名制的取舍之间显得十分为难。实行手机实名制成本较高,短时间也得不到太多的回报,所以运营商对手机实名制的积极性并不高,多多益善才是他们的主要营销目标。尤其是在社会销售渠道,代理商是运营商重要的“圈地”途径,从利益角度考虑,运营商怎会下定决心进行有效监管?运营商有责任从自身做起,自查自省,从内部堵上实名制的漏洞。

对用户来说,由于手机号码与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个人隐私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实行手机实名制的过程中,应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公民手机的隐私不被泄露。或许将手机实名制上升到法律层面,对销售者和购买者的违规行为及惩罚进行明确规定,才可能形成强大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只有这样,垃圾短信、“响一声电话”才能有效根除。

手机实名制旨在遏制违法短信、诈骗短信,减少通过手机短信进行违规违法活动,可以避免公共信息安全隐患,增强对违法案件的破获能力。手机实名制“有名无实”,安全保障就会大打折扣。要想让手机真正实名,还需要通信监管部门和运营商真正地负起责任,提高跟踪和检查力度,做到令行禁止,还公众一个安全放心的通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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