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生活在同一条河流沿岸,饮用同一个水源,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城乡居民的用水管理是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水资源管理存在着城乡、部门、地区间的分割局面,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污、管治污的不管回用、管农村的不管城市、管城市的不管农村。
这种“多龙管水,条块分割”的模式,造成了管理权分散,职责不清,相互掣肘,不仅浪费人力物力,也容易造成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使有限的水资源不能合理配置和统一监管,造成水资源管理混乱、掠夺性开发、水源污染加重的不良局面。特别是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城乡水问题日益突出,已经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进行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多次明确提出要“改革水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水价形成机制”。前不久召开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推进水务管理一体化,这既是对水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指明了水务管理的发展方向,反映我们对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不少专家强调,建立合理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其核心就是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也就是现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采取的“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成立水务局。我国最早的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实践是从深圳开始的,在城市快速发展的实践和连续发生的旱涝灾害中,深圳认识到水资源分割管理的弊端和水务统一管理的重要性,于1993年组建了水务局,对城乡涉水事务进行统一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其后,各地按照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十六届三中全会“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探索开展了以城乡水务一体化为标志的水管理体制改革。截至2010年底,全国县级以上水务局和承担水务管理职能的水利局已占县级以上行政区总数的74.6%。我国4个直辖市中已有3个组建水务局,27个省、自治区中已有6个实现辖区内市、县水务一体化。
适应地方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形势,水利部加强了工作指导,陆续出台了《关于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加强城市水利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制订了再生水利用“十二五”发展指标,组织建立了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技术集成与推广体系。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
据了解,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地区,以健全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构建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为目标,以保障城乡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建设节水型社会为重点,充分发挥涉水行政事务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在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与效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克服了部门间职责交叉、办事效率低下的弊端,彰显城乡统筹优势;二是统筹调度多种水源,优化用水结构,构建城乡一体化供水体系,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与效益;三是有利于水资源综合规划与水源、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有机结合,充分有效利用再生水、海水、雨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四是防洪、河道治理、排水与污水处理工程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提高了城市供水保障能力,打造了人水和谐宜居环境,促进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五是成功应对了供水突发事件,支援了地震、雨雪冰冻灾区应急供水,加强了水利部门社会管理职能;六是强化了水务市场监管,有利于建设统一的水务市场,全面提高水务管理效率和效益。
实践证明,水务管理一体化是水资源自然属性和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资源管理方式转变的必然趋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
当前,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已经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各地水务管理部门提出今后将积极打造“六型水务”,即民生型水务、集约型水务、生态型水务、科技型水务、服务型水务、创新型水务,形成以水务一体化管理支撑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为城乡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水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