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30日讯 记者李予阳报道: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在北京召开“中央企业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启动会”。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会上表示,要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央企分红权激励的试点范围。
去年10月,国资委决定在部分中央企业位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高新技术和院所转制企业开展分红权激励试点,主要采取岗位分红权和项目收益分红两种方式。
邵宁指出,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央企业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实施分红权激励,对试点企业来说是转换体制机制的难得机遇。为顺利推进这项工作,他要求:一是已经批准的两家企业,要认真抓好方案落实,真正起到试点示范作用。二是其他试点企业要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围绕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抓紧做好激励方案的设计与制订。三是激励方案制订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四是激励方案实施中,要严格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管理,强化期中和期末的考核。
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是落实分红权激励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支持所属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密切关注试点企业的实施情况,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加强考核评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