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4日讯 记者赵晓强从银监会获悉:银监会日前正式批准筹建西藏银行。目前,筹建机构的股权设置、设立方式、总体定位、治理体制等相关工作已经完成。
据了解,筹建的西藏银行是西藏自治区首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也是自治区成立的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西藏银行以新发起的方式设立,初定募集股本1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由西藏自治区政府、国内知名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区内外优质企业等15家单位共同出资组建。
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西藏银行的组建将有利于完善西藏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调节、支持和引导作用;有利于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快培育具有西藏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战略产业;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县域和农牧区经济发展,改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