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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7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工信部等四部门负责人就《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庄光平

本报记者 庄光平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负责人就《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意义和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经国务院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请问这次修订划型标准有何意义?

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是研究和实施中小企业政策的基础。原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在2003年开始实施,至今已经8年,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如标准门槛太低、行业领域太窄等。修订后的中小企业新划型标准,不仅解决了原标准存在的问题,而且对研究和实施中小企业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中小企业分类管理、政策实施和宏观决策。新标准覆盖面广、划分细致,充分考虑了各个行业的特点,有利于建立中小企业分类统计制度和信息管理,真实反映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状况。二是有利于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扶持力度。小型和微型企业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科研能力总体偏低,但是企业中比例最大的群体;新标准划出了微型企业标准,有利于明确重点,出台更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三是有利于处理好提供劳动生产率和解决就业的问题。大型、中型企业劳动生产率较高,小型和微型企业是劳动力就业的主体。通过修订划型标准,有利于现阶段在兼顾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注重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四是便于国际接轨。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均有微型企业划分,新标准明确微型企业有利于与国际接轨。

记者: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哪些突破和亮点?

答:新标准与原标准相比,有以下几点突破和亮点:

第一,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这次标准修订的重要突破,也是一大亮点就是参照一些国家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和微型的通行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在中型和小型企业的基础上,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如工业企业,微型企业为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其他行业大多是10人以下为微型企业。标准的这一细分,不仅有利于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管理,也有利于使我国标准的类型更加完善,与世界主要国家对微型企业标准界定大体一致。

第二,标准的行业覆盖面广,基本涵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新标准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餐饮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这些行业除金融业、教育、卫生、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涉及84个行业大类,362个行业中类和859个行业小类。

第三,指标选取注重灵活性。《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数、销售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新的标准结合行业的具体情况,突出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简化了指标。从原标准的3个简化为2个或1个。二是不同行业指标有所不同,注意结合行业特点,具有很强的灵活性。三是与现有制度相衔接,便于实际操作。

第四,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参照执行范围。考虑到个体工商户按规模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范畴,且数量大、就业人数多。为促进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发挥其在解决社会就业中的重要作用,新标准将个体工商户纳入标准范围,参照新标准执行。

记者:新标准实施后,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会有什么变化?

答: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是我国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政策措施,如2003年的《中小企业促进法》,2005年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9年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随着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措施的出台,中小企业发展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在逐步改善。这次新标准细分了企业规模类型,将企业分为大、中、小、微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成为今后政策扶持的重点。国家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着重从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研究出台普惠性的政策措施,完善服务等方面加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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