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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7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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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各行业划型标准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建筑业。营业收入在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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