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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7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大力培养全科医生
本报记者 武自然

2009年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把以住院及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列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项目加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为了推进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天津市成立了由副市长张俊芳任工作组组长,市卫生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教委、各区县局领导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部门工作实施方案,参与督导与评估工作等。天津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协调,成立了专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推动。

在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上,天津市提出,凡在天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初级医疗人员,具有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中医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具有上述专业大专学历、已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满1年者,均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本、专科生培训时间均为3年,硕士研究生根据已有临床经历和学位性质可最多减免1年培训时间,7年制硕士毕业生不予减免。

根据阶段发展的设想,为保证双方权益,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前需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学员完成培训后至少回聘用单位工作5年。这种培养模式使每一位学员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培训。

在经费保障上,培训期间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劳保等由原单位按照在职职工标准执行,培训基地所在医院负责培训学员的夜班费、加班费等,天津市财政对培训学员生活补贴每月每人1000元,用于住房、交通、学习用品等,提供培训经费每年每人3000元。

天津市还以学科为单位组建培训基地。市卫生局打破单位隶属关系,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和天津市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36家各级医疗机构中,确定了西医25个全科临床培训基地和46个全科社区培训基地,中医10个全科临床培训基地和17个全科社区培训基地。

为保证项目规范有序进行和协调开展,《天津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等8个工作规范下发。2010年4月,天津市成立了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细则修订专家委员会,召开培训细则修订工作会议,逐步完善符合实际情况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细则和一系列考核评估体系。2010年10月,天津市全面使用修订后的培训标准,当年即招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学员12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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