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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7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快中低产田改造 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本报记者 刘 佳

我国人口众多,对粮食的需求量大,人均耕地面积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农业基础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粮食安全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农业综合开发20多年的实践表明,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既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也走出了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一条新路子。

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 加大扶持力度

土地是农业生产不可缺少和无法代替的基本生产资料,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不断改善,对耕地的培育和保护,可大大提升农业的生产能力。因此,在我国农业综合开发中,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一直是工作的重点。

尤其是近年来,立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我国大范围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并突出对产粮大县进行扶持。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共有2230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旗、国有农场、团场)。

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按照“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聚焦”的要求,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启动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选择一部分耕地面积大、增产潜力大的产粮大县进行重点支持,集中力量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0年,13个粮食主产区(含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1643.38万亩,占全国改造中低产田总面积的65%;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1.88亿公斤,占全国项目区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的70.3%。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国共安排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398个,投入财政资金63.27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525.13万亩。

沈阳市辽中县是辽宁省粮食主产县之一,也是辽宁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之一。县内已建成的项目区达到了“田地平整、土地肥沃、路渠配套、林网适宜”的建设标准,水稻每亩增产100公斤,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加1040元。2010年项目区比项目区外增产40%。

高标准农田的示范作用辐射到项目区周边地区,推动了整个地区的农田生产水平提高。沈阳市今年努力抓好中央惠农政策的落实,重点抓好6个千亩“吨粮田”,建设60个万亩粮食高产示范区,改造30万亩中低产田,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50万亩以上。

通过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启动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我国粮食主产区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推动了农业可持续发展。

以田间水利工程为重点 开展综合治理

我国水旱灾害频繁,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综合开发在项目安排上坚持以土地治理项目为重点,70%以上资金用于以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为主的土地治理项目建设。

在土地治理项目建设中,以水利设施为重点,60%以上的资金用于田间水利工程建设,采取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综合措施,突出解决制约农业生产的灌排等问题。

山东省鱼台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曾经叫“北大淤”。“田里没有路,土又黏,如果下雨时走进来,脚都拔不出来,田里收成也差,小麦亩产也就三四百斤。”住在附近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实施土地治理项目后,现在这里路相通、渠相连、田成方、林成网,小麦亩产达到800斤以上。

鱼台县从2006年开始,将老砦、罗屯、唐马三个乡作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涉及土地面积4.5万亩。截至2010年,共完成整修沟渠路111条,新建、维修排灌站7座,新建节水灌溉U型防渗渠工程24.5公里。

2009年初,我国多地发生旱灾,许多地方农作物旱情严重,而鱼台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内却得益于农业综合开发的成果,排灌站、机井完备,田间排灌渠系健全,农作物照样丰收。

鱼台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改善了田间小气候,优化了生态环境,项目区内实现小麦、水稻粮食增产194.5万公斤,棉花增产20万公斤,直接增加农民收入933万元,人均纯收入比非项目区增加500多元,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突出重点抓关键”的原则,我国在农业综合开发中,坚持以单一的灌区或小流域为单位,集中投入、连片治理、规模开发。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原则上平原地区治理规模在万亩以上,丘陵山区在5000亩以上,力争治理一片,见效一片。同时,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集成适用的农业技术并积极开展农民技术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科技种田水平。

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实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了标准化生产、机械化耕作、科学化种田和产业化发展水平,为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确保目标实现

从1988年开始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我国不断加大投入,拓展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来源,规范资金管理,有力地支撑了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增强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1988年至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资金45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82.7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067.7亿元,银行贷款、农民筹资投劳及其他资金投入1997.6亿元。

20多年中,农业综合开发借鉴世界银行农业发展项目的管理经验,一直坚持严格的资金管理,按照各地基础资源状况和工作质量等情况,采取“综合因素法”分配中央财政资金,并推行县级报账制及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减少资金拨付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些制度办法的实施,有力地保障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确保了农业综合开发的顺利推进。

如今,各地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已成为当地农业发展的支柱、农业科技示范的样板、标准化生产的楷模、现代农业建设的亮点。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农业综合开发发挥着日益广泛的深刻影响。

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提出的任务,据测算,到2020年前,农业综合开发每年需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000万亩以上,其中“十二五”时期的目标是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亿亩。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王建国介绍,为了保障上述目标实现,“十二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将创新机制,多渠道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一方面,争取大幅度增加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等外资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另一方面,地方各级政府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所需配套资金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安排,足额到位。进一步落实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用于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要求,拓宽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筹资渠道。此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作用,加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合作,通过财政全额贴息的方式,支持和鼓励垦区企业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中长期贷款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受益农民自愿筹资投劳,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

同时,我国将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其他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以“条件具备,农民自愿,地方政府规划,农业综合开发参与,组合各种资金”为原则,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投资等各类农田建设资金有效整合和统筹安排,建立“集中规划、集中建设,各付其账、各记其功”的统分结合模式,在立足现有资金渠道和投资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整治、农田水利、科技推广等各项措施的集成投入,实现连片治理、整县推进、区域衔接,充分发挥资金整合后的集聚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黑龙江省在农业综合开发中着力建设一批高标准水田旱田示范区,在北部地区重点建设麦豆轮作示范区,以麦救豆,探索解决大豆多年重迎茬种植严重减产问题。图为麦豆轮作示范区现场。 (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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