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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7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规模推进中低产田改造 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王建国

中低产田比重高,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也是农业增产的潜力所在。据测算,在我国18.26亿亩耕地中,高产田约为5.5亿亩,其余12.7亿亩为中低产田,中低产田中易于改造的约为8.75亿亩。大力推进中低产田改造,既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回良玉副总理明确要求,要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整治、土壤改良和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新建8亿亩高标准农田。

农业综合开发1988年开始实施以来,始终坚持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988年至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资金45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82.7亿元(含利用外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067.7亿元,银行贷款、农民筹资投劳及其他资金投入1997.6亿元(不包括财政贴息“撬动”的银行贷款)。2550.4亿元财政资金中70%以上的资金用于中低产田改造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6.1亿亩,开展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433处。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6亿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2.4亿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970亿斤,农业生产能力的显著提高,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了重要贡献。

农业综合开发在长期的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这些宝贵经验,既是今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也为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一是坚持以田间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进行综合治理,二是坚持集中连片开发,三是坚持多元化投入机制,四是坚持严格的资金和项目管理,五是坚持合力开发的管理体制。

“十二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要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大资金投入,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大规模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努力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一要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争取中央财政较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所需配套资金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安排,足额到位。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的原则,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并将项目区农民筹资投劳纳入村内“一事一议”范畴,实行专项管理。

二要认真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按照《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的要求,抓紧编制《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同时,组织各地区按流域或灌区编制本地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与有关部门相关规划充分衔接,合理确定建设任务。要根据不同区域自然条件,按照“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要求,因地制宜探索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投资和建设标准,明确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要推进资金整合和统筹。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指导,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其他各类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通过土地整治、农田水利、科技推广等各项措施的集成投入,实现连片治理、整县推进、区域衔接,充分发挥资金整合后的集聚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要完善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完善和落实各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覆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护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地监管的优势,加强资金和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要强化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强化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要由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全面监理,确保监理职责到位。全面准确地公示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施工单位和监督单位、项目建设成效等。通过专项检查、竣工验收、综合检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六要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工作。加大管护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的认识,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后管护工作。完善工程建后管护制度,按照“谁收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产权归属、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提高工程建后管护水平。加强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管理,鼓励农民用水户以承包、租赁和股份制等方式经营管理小型水利工程,保证项目监督责任和管护责任一并落实,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实行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考核。要健全多部门共同协商,密切协作、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加强与水利、农业、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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