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4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讨论纪要》。
1988年4月
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和《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
1996年
海南提出“一省两地”的产业发展方针,即建成中国的新兴工业省、热带高效农业基地和海岛度假休闲旅游胜地。
1999年
海南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生态省,颁布了《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2001年
博鳌亚洲论坛召开成立大会,选定琼海市博鳌镇为永久性会址。
2003年
海南率先实行航权开放试验,开放第三、四、五种航空运输业务权。
2007年9月
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设立海南洋浦保税港区。这是我国第4个保税港区,华南地区第1个保税港区。
2009年12月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